依據環保署的了解,台灣國內每年約有五十萬輛汽車、一百六十萬輛機車報廢,倘以每十輛機車換算為一輛汽車,則每年約有六十六萬輛汽車需要回收清除及處理。但是目前國內廢車僅有百分之十五被粉碎處理,可以粉碎、分類處理廢車的粉碎分類廠根本不夠,環保署以補貼的方式來鼓勵民間的參與。

 傳統廢車處理方式是將廢車車殼直接交由熔煉工廠熔煉,由於其廢車車殼中仍殘存著車體烤漆及夾雜著部份廢棄物無法去除,將無可避免地造成了環境污染。然而,廢車經由粉碎分類廠處理後,其粉碎完成之金屬品質較高且不含雜質,可交由熔煉工廠熔煉製成鋼筋、鋼胚等,不僅達到廢棄物資源回收,且可避免環境污染問題、符合環保要求。

 環保署環境技術師林高正表示,由於民間設置廢車粉碎分類廠根本無利可圖,所以無法企望民間廠商投資興建。由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委員會提供補貼費用,整合並善用民間資源,改善廢車回收清除處理體系,而鼓勵民間廠商參與投資及經營廢車粉碎分類廠,以有效解決國內廢車問題。